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采用邀请招标是否可以不执行“从发出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天”等规定?
  • 时间:2009-04-27
  • 点击:1214
  • 来源:

    只要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且达到了其规模标准,无论其招标形式采用的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均应遵守“从发出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天”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发出”的规定,除非项目本身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或其投资额没有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