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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应急政府采购工作的启示
  • 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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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天来,强热带风暴“碧利斯”的到来给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带来了持续地大风和强降雨天气,也给当地百姓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像地震、台风等这样的自然灾害的发生更会给受灾地区的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此时国家政府救助工作就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政府采购机制来采购救灾物资,以应对灾难造成的严重破坏,以此来尽可能地减少灾难所造成人员伤亡。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强的特点,受此特点的影响,灾后救援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就必须打破常规,不能按照一般物资采购的办法办理,要以政府采购的总体要求为指导,以快速、高效、实用为原则进行采购。因此就十分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快速高效的应急机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并且使采购工作有章可循。

  成立应急采购组织是应急采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组织保证。应急采购组织的成员应当从现有的政府采购组织成员中选择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并明确其各自的分工和责任,以此来保证应急采购组织成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应急采购组织的任务应当分为两个部分,即灾难发生时的具体工作实施期和没有应急采购任务的日常工作期。灾难发生时的具体工作实施期,其主要任务是灾后急需物资的具体采购,日常工作期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和修订应急采购工作的预案等政策性文件、方案工作,总结工作经验。

  制定科学合理地应急采购办法,不断完善一些相关的工作程序是应急采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制度保证。一套较为完整的应急采购政策机制应当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应急采购管理办法,包括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规定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管理要求,明确采购人和供应商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二是应急采购的具体实施办法,也就是具体工作程序,在这一部分既要设计好工作流程,划分好工作岗位,又要明确责任人的责任。要保证岗位完整,每个岗位有责任人,每个责任人都能知道自己的职责。保证岗位设置的有效性和流程的严谨性。

  合理选择应急采购实施办法是应急采购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保证。采购方式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应急采购的完成时间和采购质量。采购方式可由采购组织根据市场资源状况和采购项目实际要求确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物资的集中采购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五种采购方式,由于应急采购工作的紧迫性,常规的招标方式在时间上无法满足紧急需求。因此,应急采购方式应当以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为主,并配合协议订货和定点采购方式。

  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采购都是需要时间的,而灾区某些必需品(如帐篷,食品、饮用水)的需求却是刻不容缓的。要减少物资筹集的时间,在应急采购的同时,配合某些必需品的物资的储备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物资的储备可根据物资本身的特点以及市场供应情况进行分类,采用不同的形式进行储备。一类是市场供应不充分,不容易在短时期内筹集但容易储存的物资(如帐篷)。对这类必备物资应当进行日常实物储存,以备灾难发生时能够及时供应。另一类是市场供应充分,容易在短时期内筹集但不容易储存的物资(如食品、饮用水等)。这类必备物资可以采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方式,以零库存备货方式进行日常储存,采用这种方法既节省了存储费用又保证了物资的及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