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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更需规范
  • 时间: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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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监理内容及程序同样综合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行为科学等理论的应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土木工程合同条款,已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采用,F I D I C 条款总结了世界土木工程建设百余年的经验,科学地把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联合在一起,FIDIC 方式中,建设单位首先选择监理单位,突出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详细规定了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业主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建设监理制度的规范化和国际化起了重要作用。

  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是经济高速发展、科学管理的必然产物,是现代化建设的高效管理模式。我国对外开放以来,国际金融组织、外国商团向我国境内投资或贷款,往往以实行建设监理为条件之一。但工程监理引入我国交通建设领域已有20 余年,不少项目仍流于形式。目前,我国监理制度越来越多地显现出一些不该有的“中国特色”,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监理企业既要适应目前的环境、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来求得生存,又要寄希望于环境的不断改善,进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笔者认为,环境的改善,项目法人是关键一环,比监理更需规范的其实是项目法人。

  “中国特色”的监理

  从我国第一个引进监理制度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工程,到广西岩滩水电站、京津塘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济青高速公路,直到今天监理制全面推开,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监理理论不断完善、更新,培训、锤炼了大批持证且称职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监理制度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大幅提升。不少院校开设了监理专业,这些监理专业的毕业生为监理企业补充了新生力量。随着我国经济大发展、交通大建设的形势,公路水运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机构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但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很多方面背离了国际惯例,并不符合国际通用的监理制度,尤其是很多项目法人不规范、素质不高,让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有了太多的困惑与无奈,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笔者就此谈谈在实际工作中的几点感受。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强调,项目法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内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一般来讲,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业主、建设单位就是项目法人。但从工程建设实践来看,笔者认为他们并非都是合格的项目法人,并不符合作为项目法人的资格要求,很多实例反映出,有些业主只具备法定资格能力,其他的必须具备的素质及条件显然有差距。

  更有甚者,部分业主聘用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作为甲方代表或代理,行使项目法人的职权。由于这些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在整个工程建设期的参与局限性(他们只参与项目建设第三个阶段其中的施工阶段),对项目法人的责、权、利不清,导致项目管理一塌糊涂。因此,笔者建议,对项目法人应该进行资格考核和认定,尤其应注重考查其以往从事同类型项目管理的业绩和经验,明确其责、权、利,并让其作出承诺,以保证项目建设的成功。对于特别重要的项目,应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实行项目法人招标,以便收到更加理想的效果。2008 年奥运会场馆及相关设施工程的项目法人招标,就是成功的实例。

  投资控制是监理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投资控制的目标、原则、工作程序、方法和流程。

  但很大一部分业主并不让监理工程师插手投资控制,项目单价由业主自己控制,仅让监理工程师核对工程数量,这又是监理工程师的无奈之一。

  相比工程质量,有的业主往往更关心工程进度,因为他们不熟悉工程技术,对于因抢进度造成的质量隐患认识不清,这使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陷于被动。极个别业主更是自恃地位特殊,不让监理工程师留下质量方面的任何书面指令,例如有关质量问题的监理指令。

  笔者经历的某些韩资企业的项目,项目法人全然不顾建设程序,任意在现场更改施工图纸,而监理方和设计方却并不知情。他们需要监理工程师做的仅仅是旁站、验收,以及最后的资料签认。

  综上所述,以目前我国的建设市场状况来看,比监理更需要规范的,其实是业主,是项目法人。

  不折不扣地执行

  作为在工程建设领域“摸爬滚打”了数十年的从业人员,笔者深感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益处多多,但也为中国特色的监理制感到无奈与困惑。

  尽管笔者认为业主比监理更需规范,但作为监理,我们没有太多能力去改变现状,我们能做的,只是在自己的领域做得更好,用自己的努力,对整个建设市场的规范化作出一点积极的贡献。我们相信,随着我国各项建设制度的不断进步,业主的规范、监理制度的成熟与完善只是时间问题。

  20 多年来,建设监理制度已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一样,成为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制度。

  先进高效的F I DIC 条款严密又全面,如能真切实行,可避免好多工程事故和豆腐渣工程,其条文的严密细致也必将有助于消灭滋生腐败的沃土。但国际先进管理理念要想发挥作用,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此外,监理培训只在监理行业内进行也较片面,笔者建议在工程建设的其他环节,如业主、设计、施工等进行监理培训,使监理制度深入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都能认识到监理制度的重要性,以促使这项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讲,提倡孝敬老人的文章、谴责虐待老人的故事若全都登载在老年报上,其起到的作用自然是微乎其微的。

  要使监理制度真正落实,一方面要认真切实执行监理制度,在面对上述“无奈”但又不能改变现状的情况下,惟有更好地适应目前不规范的建设市场。从监理工作内容的“三控三管一协调”来看,笔者认为“协调”这一项比前面的六项更重要、难度更大,耐心的沟通、协调才能使业主、承包商、监理三者处在一个和谐的建设环境下,才能相互理解、接受、支持,所有的控制和管理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只有用专业技术和监理业务武装自己,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工程师,才能提高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执业威信,得到业主及承包商的信任、支持,共同维护监理制度的严肃性、法律性,缔造健康、和谐的建设市场。 (刘幼如 高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