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中欧世贸双边协议文本摘要
  • 时间:2009-04-02
  • 点击:325
  • 来源:
    (1)工业产品部分
    
    关税:中国减少欧盟150项出口产品的关税,其中包括机械、陶器和玻璃制品、纺织、成衣、鞋子和皮革制品、化妆品、酒类等,关税减让幅度从25%-65%。
    
    配额:在中国加人WTO后,中国将放宽对欧洲化肥出口(NPK)的配额限制,而在今后所实施的限制将逐渐放松。
    
    国家贸易:放宽原油及肥料进口垄断的管制。
    
    中国同意向私人贸易商渐渐开放原油,加工油以及NPK肥料领域。这意味着油类及化肥将不再仅仅是通过中国国有进口企业进入中国。
    
    取消丝织品出口的国有垄断:欧盟的公司将可向中国厂商直接购买原产的丝织品。目前为止,则一律需通过中国的国有出口企业渠道购买。
    
    汽车:中国同意欧盟业者在中国生产汽车、货车及卡车,并与中国业者合资。主要在3个方面达成协议:中国将在2年内解除欧洲汽车制造商所有车型方面的限制。
    
    省级可自行决定的投资权由原先的3000万美元提高到1.5亿美元。
    
    允许外资独资制造汽车引擎。
    
    (2)农业
    
    对欧盟主要产品的市场开放将得到改善,例如植物油、乳制品、面粉、酒类及橄榄油等。
    
    中国还与欧盟签订了植物卫生检疫协议。
    
    (3)服务业
    
    电信:中国同意提前2年开放移动电话市场。根据协议,进入世贸后外商将允许拥有25%的股权,进入世贸后3年后将提高到49%。
    
    中国并同意允许外商可以跨城市经营(目前占内地移动电话市场75%的业务量),同时也不限制外商在中国任何城市的营运活动。另外,中国亦将开放电信线路租赁服务市场。
    
    中欧还就欧盟电信公司投资中国第二大电信营运商——中国联通的事项达成了令人满意的条款。
    
    保险业:外商保险业者在寿险与产险的营业范围2年内将可扩大,得以与中国保险业者销售相同的保险产品,包括健康险,养老保险,团体寿险以及产险的项目,但汽车第三人责任险除外。
    
    中国同时也会加快外商保险公司在中国营业点上的开放。同时,保险经纪人亦首次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
    
    另外,中国亦将尽快发放更多新的执照给欧盟的寿险与产险公司。
    
    银行业:非金融机构将可经营所有汽车销售的信用业务,包括卡车、巴土、牵引车与机车等。
    
    流通业:中国同意取消中外合资零售业的限制,包括大型百货公司及连锁商店,同时也将放宽外商独资商店2万平方公尺的营业面积限制。
    
    证券业:中欧同意进行有关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在法规方面的对话。
    
    旅游业:可经营的旅游业务由假日旅游扩大至公司旅游业务。对旅行社及经营者的设立要求亦放宽。
    
    法律业务:外资法律公司将首次被允许在中国法律方面提供服务。
    
    会计行业:会计师将可在与会计业务同样的条件下提供税务及管理咨询服务,并不再需要合伙制。
    
    政府采购:中国已经同意在政府采购中完全透明化以及采取非歧视的态度。
    
    贸易投资相关措施:欧盟与中国已达成了与中美相近的条款,但亦包括了要求中国取消工业出口补贴以及国内航空业的补偿条款。
    
    优惠政策:中国目前还承诺逐步取消在某些领域给予国内厂商的优惠政策,包括产品定价,进口商品的售后服务,化工进口注册要求,进口锅炉的管制及进口烟酒的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