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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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瓜星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GXSJSG合同段
交安项目经理部焊接网隔离栅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更正公告
甘肃公航旅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瓜星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GXSJSG合同段交安工程焊接网隔离栅材料采购项目(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
一、原内容:
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完整的财务报表;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年份起完整的年度财务报表;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成立的单位,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度内的资信证明文件;
3.3供应商在近三年[即: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隔离栅材料供货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周期内任一批次发票扫描件);
3.4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独立生产焊接网隔离栅材料的能力,须提供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近三年[即: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单月的最低生产能力不低于40km;②具有自主独立的质量检验设备、设施、试验室,且检验程序完善、检测能力满足产品技术要求(提供检测设备照片或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③生产厂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相关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同一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不得对多加代理商进行授权),以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近三年[即: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单月的最低生产能力不低于40km;②具有自主独立的质量检验设备、设施、试验室,且检验程序完善、检测能力满足产品技术要求(提供检测设备照片或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
3.5供应商须提供隔离栅材料在有效期内[2022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由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6供应商近三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承诺未因生产的交通产品不合格被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或上级行业主管单位通报;
3.7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截图、信用报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截图,且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
5.1获取时间:2025年 10 月 28日18:00至2025年11月03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无休);
二、现更改为: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完整的财务报表;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年份起完整的年度财务报表;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成立的单位,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度内的资信证明文件;
3.4供应商或其代理生产厂家在近三年[即: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隔离栅材料供货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周期内任一批次发票扫描件);
3.5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独立生产焊接网隔离栅材料的能力,须提供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近三年[即: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单月的最低生产能力不低于40km;②具有自主独立的质量检验设备、设施、试验室,且检验程序完善、检测能力满足产品技术要求(提供检测设备照片或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③生产厂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相关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同一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不得对多加代理商进行授权),以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近三年[即: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单月的最低生产能力不低于40km;②具有自主独立的质量检验设备、设施、试验室,且检验程序完善、检测能力满足产品技术要求(提供检测设备照片或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
3.6 供应商须提供隔离栅材料在有效期内[2022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由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7供应商近三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承诺未因生产的交通产品不合格被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造价中心或上级行业主管单位通报;
3.8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截图、信用报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截图,且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
5.1获取时间:2025年 10 月 28日18:00至2025年11月0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无休);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无。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108号公航旅大厦七楼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8809492816
代理机构:甘肃公航旅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108号公航旅大厦五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093533281
监督部门:甘肃公航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长业金座8楼
电 话:0931-7872762
2025年10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