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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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某案件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JL-DL-2025-031)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修改如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以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所委派本项目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应不少于 2 人(其中:主办律师 1 人,协办律师至少 1 人)且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主办律师具有 5 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协办律师须具有 3 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6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也做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3日
附件:某案件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项目更正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