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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修订《甘肃省旅游条例》 拟鼓励利用年休假错峰旅游
  • 时间: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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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兰州晨报

  5月25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条例(修订草案)》提出,鼓励利用年休假错峰旅游。

  《条例(修订草案)》着眼于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旅游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同步提升,对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产业发展与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旅游者权利保障和安全保障、旅游管理与监督、旅游纠纷处理等方面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为了体现我省地方旅游特色,增设了发展扶持乡村旅游、文旅康养等相关内容。

  在第三章“促进与发展”中增加“红色旅游”的内容:“鼓励和支持依托红色资源创新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红色旅游品牌。”完善老年人和残疾人旅游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节假日开放停车场所,满足游客需要。并增加一条:“鼓励利用年休假错峰旅游。”

  将第七章“管理与监督”中第六十一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预警制度和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旅游安全警示信息。在旅游高峰期,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加强主要旅游通道的交通疏导”。(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