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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异地新建项目试验桩检测
  • 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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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异地新建项目试验桩检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异地新建项目试验桩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地点: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

1.2工程规模: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异地新建项目,共3根试验桩,每根长度约42米;

1.3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1.4招标范围: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异地新建项目试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1.5本项目拟划分:一个标段;

1.6计划工期:1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资质;

2.3项目负责人须具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

 2.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格(计量认证证书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7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行管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0118日至20210122日,每天09:00-17:00 (节假日休息)

3.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2单元13层)。

3.3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进行现场登记,现进行网上登记,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等),纸质版盖章并扫描为PDF电子版发送至604408878@qq.com 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并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于202101270930分之前递交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2单元13层),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2开标时间:202101270930分。

4.3开标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2单元13层)。

4.4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异地新建项目试验桩检测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项目以钉钉会议的方式开标,不进行现场开标(各投标单位将纸质版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于202101270930分前递交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2单元一楼大厅);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文件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9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2单元13

    人:王经理

     话:1891989678518794756220

202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