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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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救助管理站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甘肃新一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委托,对兰州市救助管理站购买医疗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XYI-2021-釆001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提供全年24小时驻站医疗服务,派驻医生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做好求助人员入站前的健康检查。求助对象入站前应及时进行身体及精神方面健康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外伤、醉酒以及是否有心脏病史、高血压病史、脑血管病史、过敏史、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等需特殊关注的病史,初步判断求助对象精神状态是否有异常,由当班医生确定求助对象身体及精神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入站救助。对于有轻微健康问题,适宜入站救助的对象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对于需要在站短期隔离观察的求助对象,在医务室进行诊疗观察;对于需要送医进行进一步治疗的求助对象作出专业评判和医疗建议;对于疑似患有传染病的求助对象提出隔离观察建议并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服务期:1年
三、预算金额:20.3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一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派驻医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必须为政府公办医疗机构,单位性质为国有事业单位或社区卫生服务单位,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收费票据准购证,使用财政部门医疗收费票据。
4、供应商资质为二级甲等或以上。
5、供应商离救助站2公里范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时,可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并只允许委派一人到场参加投标(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理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将被拒绝进入开标室,投标文件也将被拒绝。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2021 年 1 月 21 日至2021 年 1 月 27 日 00: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获取地点: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66号公寓楼5楼519号;
投标人在获取响应文件时,请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一套(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1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城关区皋兰路虹云宾馆四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李际光
联系电话:1391937447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东路209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新一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少波
联系电话:1351940919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通达街670号5楼519室
甘肃新一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