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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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的委托,对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无人机管制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并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后期保障服务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ZGZC—2021—012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对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无人机管制设备采购;
(2)供货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概算:25.00万元,最高限价21.50万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 15日9: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2、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
3、获取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8号楼1411室,也可将资格要求所需材料以一个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1012976920@qq.com邮箱进行网上获取,材料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收到邮箱获取成功的通知。
4、磋商文件售价:0元
八、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8号楼1411室。
3、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磋商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8号楼1411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88号
联系人:王红岩
联系电话:0931-5164221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8号楼1411室
联系人:胥佩荣
联系电话:18109426788 0931-2305005
E–mail :1012976920@qq.com
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