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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新城镇长城村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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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新城镇长城村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商贸农经发【202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统筹涉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特邀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于2022-06-24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SXHQ-2022-006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新城镇长城村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监理

项目建设单位: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统筹涉农资金

最高限价:2681748.66 元 ,本项目监理以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不得超过1.5

采购内容:新建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 1450 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砖砌体围墙650米、大门2个(一个电动,一个铁门)、门房1间及室外水和电设施等;对以上施工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工程地点:嘉峪关市新城镇长城村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623

计划竣工日期:2022082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二)、供应商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四)、2021年或2022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六)、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获取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省内企业三个网站均需提供,省外企业无法查询“信用甘肃”网站的,提供企业所在省份的查询结果(最终由采购人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七)、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且承诺本项目的总监在本项目任职期间不得同时监理其他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日期:20220621日——2022 0623(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均有效)、资质证书、拟参加本项目人员的资格证书,上述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获取地址:报名成功后联系甘肃鑫寰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如未领取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0624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一)为确保交易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对来自低、中、高风险区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建设单位等,严格按照嘉峪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方可进入活动,疫情防控详情登录:嘉峪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wjw.jyg.gov.cn/tzgg/)自行搜索查看最新版疫情防控通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提前做好相关措施。

(二)参与招投标工作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以上安全距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吸烟等)。

(三)凡有瞒报、漏报自身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采购单位、投标单位等如有来自中高风险区的,投标单位请在报名后提前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后交采购单位报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网址www.gsei.com.cn),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址:嘉峪关市新城镇

联系人:姜洋

联系方式:18093739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鑫寰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东港南路锦尚世家3559-6

联系人:赵丹

联系方式:17793733287

 

 

 

                                          甘肃鑫寰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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