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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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运行需要,提高服务品质,降低生产成本,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化工核素分离树脂,欢迎有能力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谈。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化工核素分离树脂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WC-2025-118;
3、项目内容:
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甲方需求。
序号 |
物项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
数量 |
备注 |
1 |
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 |
不透明白色球状颗粒:圆球率≥90%; 粒径:0.4-0.7mm;粒度≥95%;干树脂交换容量>8.5mmolg;树脂静态表观吸附容量≥0.2mmolg(目标核素);树脂骨架:以苯乙烯、二乙烯苯、丙烯酸等为主要成分芝取剂类型:磷酰胺类;萃取剂含量:≥40%; |
千克 |
400 |
|
2 |
树脂晒分筛网 |
316L不锈钢,直径 300mm,40目,含盖。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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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树脂晒分筛网 |
316L不锈钢,直径 300mm,50目,含盖。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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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地点:甘肃矿区、甲方指定地点;
5、供货期限:
供货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的合成工作,产品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并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签订后35天内,配合甲方完成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的验收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核素吸附分离用树脂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满足交货期要求。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实验报告。
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4)已经列入甘肃中核弘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的,该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专家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响应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参与竞争性谈判谈判活动的供方应对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六、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
2.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甘肃中核弘源电子采购平台(https://zc.zhhy.cn:8857/)进行发布。响应人在甘肃中核弘源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本项目竞谈;尚未在甘肃中核弘源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甘肃中核弘源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报名本项目竞谈。登录平台找到要参加的项目、报名,上传响应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完成后以电话形式告知,响应人下载采购文件即代表报名成功。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开标地点):2025年09月18日15时00分在中核弘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响应,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青禾园南门办公楼;
采购负责人:雷工;
电 话:0937-5828007;
邮 件:cgzy@zhh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