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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胜利路小学悬浮地板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6-01
  • 来源:

嘉峪关市胜利路小学委托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峪关市胜利路小学悬浮地板采购安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XW-202606

二、项目名称:嘉峪关市胜利路小学悬浮地板采购安装项目

三、招标限价:220350.00

四、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磋商内容:为优化校园运动场地条件,保障学生课间活动、体育课安全开展,购置安装悬浮地板1130平方米。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及参数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2026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6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明(自拟)。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开标之之间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磋商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领购文件登记表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396256008@qq.com)

七、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1215:00之前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四楼会议室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1215:00 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四楼会议室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人:嘉峪关市胜利路小学

   址:嘉峪关市河口西路503号

人:沈从彦

联系电话:15193796831

代理机构: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

人:魏薇

联系电话:1559370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