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阳光温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7-17
  • 来源:

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委托,对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阳光温棚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TSZXZX2026-005

二、竞争性磋商主要内容:新建塑料大棚1座,占地面积为232.7m²,单棚总长度为28.24m,总宽度为8.24m,檐口高3m;配套苗木移植、垃圾清运、种植土换填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4.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65万元;

四、资金来源:2026年度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

五、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8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929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以报告日期为准),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方式为全部预留,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非联合体声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凡是欲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持“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可为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在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6720日—20267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天水建筑科技中心4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7 3015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天水建筑科技中心4楼)

九、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一、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花牛镇曹埂村优抚医院

联系人:谢亮  

联系电话:19993882560

招标代理机构: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建筑科技中心4楼  

联系人:马建刚

电话:18394299497

202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