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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时间:2026-05-07
  • 来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GSYYCG-2026-007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酒泉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甘肃耀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项目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2家供应商为其提供1年的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中标人数量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

标包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项目采购项目

通过广告宣传可以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快速提升公司市场响应速度与曝光优势,快速覆盖大量潜在客户,持续强化品牌视觉印象,让公司形象和保险产品深入人心,引导消费者了解和购买适合需求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品牌价

2

综合

单价

报价

25835.5元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交货地点:酒泉市肃州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三年(20234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含)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比选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 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比选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4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比选、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582026514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凡有意参加比选者,通过线上获取比选文件,请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含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广告宣传项目采购项目比选文件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64625379@qq.com)获取比选文件。(PDF文件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519900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酒泉市肃州区紫瑞苑附属楼2-1-8号(北门向东30米)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共和街 10 号

电话:1399375615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耀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雄关路20号 

联系人:王富源

电话:19993732022

电子邮件:564625379@qq.com

开户银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分理处   

账号:350250122000029910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耀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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