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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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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10]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8〕6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开展了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因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在具体实施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直接影响到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政策的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使其扎实、稳妥、健康地向前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深得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拥护,对于解决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将改革工作推向深入。特别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各项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政策依据、范围、标准等的宣传力度,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各乡镇及村级组织要积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并严格执行各项补贴资金审核和发放公示制度,增强“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透明度,确保补贴资金公开、公正发放。

  二、简化《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以下简称《明白册》)填制程序,改进交存互换方式

  各地在认真执行《意见》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明白册》填制和交存互换工作,简化程序。一是简化《明白册》填制和交换过程中每1笔补贴都由主管部门、乡镇财政所和享受农户盖章、签字的环节。《明白册》盖章由主管部门派出的乡镇站所完成,没有派出机构的,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分户清册后委托乡镇政府或乡镇财政所盖章。乡镇财政所依据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分户清册,直接填制《明白册》并定期交存互换。二是减少《明白册》交存互换次数。在确保补贴及时足额打入农民存折的基础上,《明白册》原则上每半年交存互换1次,补贴项目较少的地区和农户1年交存互换1次。三是进一步加强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的公示、公告制度。县市区电视台要逐步开设惠农补贴政策公告栏目,乡镇、村社以及乡镇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健全补贴发放公告制度,对各类补贴发放的对象、数额、时间等张榜公示,增强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群众的明白程度。

  三、完善“一折统”发放补贴方式,对需要发放到特定人群的补贴资金,实行区别对待政策

  惠农财政补贴“一折统”发放实现了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对农户的统一发放,方便了群众领取,降低了发放的费用成本,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但对需要发放到特定人群的惠农补贴资金,包括工资性收入、养老金、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社会救助金和抚恤金等补贴,应根据本人申请,经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单独发放1个存折,并在《明白册》中备注。

  四、加强乡镇财政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软件系统

  各地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全省乡镇财政职能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6号)要求,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机构,配备、充实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经费,为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提供保障。同时,省上在目前各地使用的“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单机版计算机软件的基础上,统一开发操作方便快捷、数据灵活导入导出的网络版计算机软件,实现各地、各部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信息化管理,搭建县市区和乡镇互动管理信息平台。

  五、建立健全基层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大乡镇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建设力度,力争每个乡镇建立1个网点,实现全省乡镇信用社网点全覆盖。对暂时无法建立信用社网点的乡镇,要指定邻近乡镇信用社代办“一册明、一折统”发放业务。加强乡镇信用社网点软、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确保满足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需要。强化乡镇信用社网点人员业务培训,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态度,确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农民手中。

  六、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增强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工作的严肃性,禁止以任何理由抵扣各种款项,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避免体外循环。要建立健全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农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处理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或违规操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严进行处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