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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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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147号

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金融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颁布后,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金融系统率先提出《国家开发银行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开发行〔2010〕247号),充分体现了国家开发银行对甘肃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评价国家开发银行的这一重要举措。8月3日,刘伟平代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甘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47条政策措施,借鉴国家开发银行的做法,积极争取总部出台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刘伟平代省长十分关注今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北京与各金融机构总部负责人会谈成果的落实情况,希望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确保我省全年信贷投放“保二争三”目标的实现,为实现甘肃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现将《国家开发银行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予以转发,请各金融机构借鉴开发银行的做法,争取总行出台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九日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开行发〔2010〕247号

各分行、代表处,总行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甘肃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战略通道,在全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开发性金融合作,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就开发性金融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积极支持甘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推进能源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创新思路,配合省委、省政府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具有甘肃特色的跨越式发展道路。以生态建设为前提,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促进甘肃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加强与甘肃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规划合作,按照《若干意见》提出的战略定位和重点发展战略,全力参与支持与《若干意见》相衔接、相配套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科学发展,协助谋划并全力支持实施一批事关甘肃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

  (三)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融资优势,着力支持甘肃加快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坚持发挥优势。以国家和地区战略为出发点,针对甘肃发展环境和自身禀赋,着力支持能够发挥甘肃自身优势的行业、领域、项目,因地制宜,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我行对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影响力。

  三、支持重点

  根据《若干意见》中关于甘肃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我行重点关注和支持以下领域:

  (一)区域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兰(州)白(银)都市经济圈、西北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建设,把兰白经济区建设成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支持平(凉)庆(阳)、酒(泉)嘉(峪关)经济区加快发展;支持河西走廊绿色经济区、天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支持以金昌、白银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区和“两州两市”扶贫攻坚区的经济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支持甘肃加快交通建设,完善交通网络布局,构建互相配套、布局合理、现代化的铁路、公路、民航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三)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积极探索以开发性金融支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石羊河、黑河、疏勒河流域综合治理;支持实施甘南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恢复与保护;推进黄土高原地区和陇南山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渭河源头生态保护与建设,“两江一水”流域生态保护;支持兰州等重点城市治污和清洁生产;研究建立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构建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

  (四)民生和社会事业。坚持以人为本,支持教育、城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新农村、县域经济、保障性住房等甘肃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领域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五)能源基地建设。大力支持陇东煤电化基地项目建设以及河西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全力支持提升甘肃油气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以及战略性石化工业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全省电源、电网项目建设。

  (六)特色优势产业。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核心,支持甘肃提升有色冶金产业,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培育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重点行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及资源枯竭型城市传统产业改造;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甘肃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壮大文化和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七)落后地区扶贫开发。高度重视甘南、临夏少数民族地区、定西、陇南等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支持两基一支和民生领域发展,尽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

  (八)对内对外开放。全面推进甘肃向东向西开放,积极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深化区域协作;积极支持甘肃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办厂,参股、并购境外矿产企业,建立生产加工或原料供应基地,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四、政策措施

  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全局,是构建西北地区生态屏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大局稳定、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举措,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我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全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做好与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方面的衔接沟通,用足用好财税、金融、投资等各项政策,不断充实完善我行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提升我行在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一是全行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西部地区的现行优惠政策,确保落到实处。二是总行有关部门要积极贯彻国家《若干意见》及其他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文件精神,及时组织专项研究,细化完善我行对甘肃的支持政策和差别化管理措施。三是用好、用活国家关于支持藏区发展的特殊支持政策,支持甘肃藏区发展。

  (二)加大规划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外部平台专家资源,积极参与甘肃“十二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支持兰白、酒嘉和平庆经济一体化规划、陕甘宁革命老区规划、循环经济、关中—天水经济区融资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等编制,做好总行级战略客户海外项目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在专家和信息支撑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采取适度优惠信贷政策及规模倾斜支持。一是适应甘肃经济提速、投资增加的新形势,相应增加我行对甘肃的信贷资源投入,加大对高端客户、战略客户和重大项目的资源倾斜,巩固我行在甘肃的中长期贷款主力银行地位。二是对甘肃地区重大项目开发评审,实行总分行联动、优先受理、优先评审、优先安排资金规模的支持政策。三是按照我行《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的意见》(开行发〔2009〕475号)和《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发展的意见》(开行发〔2010〕81号),积极落实对甘肃省重大项目以及对甘南、天祝藏区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充分发挥“投贷债租”协同效应。积极开展各类直接投资试点,逐步扩大我行在甘肃直接投资业务的规模,积极参与发起甘肃各种产业基金的设立,大力支持甘肃省内重点支柱产业、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主要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与重点城市政府合作成立城市开发基金:与地方政府共同投入种子资本并广泛吸引社会投资,支持重点城市的整体开发和各地的城镇化进程。  

  2.以夹层资本等形式支持当地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当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甘肃企业“走出去”,参股、并购境外矿产企业,解决资本金不足问题。

  3.通过对上市前期企业的股权投资(Pre—IPO)支持当地优质重点产业:通过对被投资企业提供资本金支持和增值服务促使其尽快达到上市条件。

  在加大投资支持力度的同时,大力开展融资租赁、理财和债券承销等多元化金融服务,运用多功能产品组合增强我行对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服务能力。

  (五)进一步推动融资平台规范运作和做强做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继续加强与甘肃各级政府的沟通,主动参与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工作,积极为政府提供顾问服务,帮助政府设计融资平台规范建设和做强做实措施,推动地方政府通过注入现金、经营性资产、土地、特许经营权等各种资源,以及引入大型企业、民间资本等,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积极探索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继续深化我行与甘肃各级政府的开发性金融合作,促进“健康企业、健康金融、健康财政”建设。

  (六)加大干部双向交流培训力度。聘请政府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的负责人、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来我行挂职交流或工作研究,我行提供必要经费;并积极安排我行业务骨干到有关市、州、县、区和主管部门、骨干企业交流挂职、培训提高。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