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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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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221号

陇南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支持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支持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支持做好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改善灾区生产生活条件,顺利完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灾害治理等各项重建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借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和正在实施的舟曲灾后恢复重建的有效做法,立足成县灾区实际,动员全省力量,整合各类资金,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得到全面恢复。

  (一)重建范围。根据民政部门的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结合我省财力和恢复重建的实际需要,成县灾后恢复重建以黄渚镇的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地质灾害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和河道整治、生态治理、产业恢复为重点,兼顾县域内其他乡镇的恢复重建,以及县域内重点自然灾害隐患治理和生态修复。

  (二)重建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做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2.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考虑成县恢复重建资金主要以我省自筹为主,且我省财力困难的实际,当前恢复重建的重点是受灾严重的黄渚镇,同时兼顾其他乡镇。

  3.安全第一,保护生态。灾后恢复重建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重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充分考虑灾区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政策支持,合力推进。成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省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统筹安排,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加大资金、金融、税收、扶贫开发等政策支持力度。借鉴舟曲重建的做法,成县的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服务、地质灾害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城乡供水和河道整治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包建。市县政府要把成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形成合力,全力推进。

  (三)重建目标。2011年元月底前,基本完成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任务。2011年底前,完成城乡居民住房重建任务。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地质灾害治理等各项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得到全面恢复,争取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资金来源、安排原则和重建重点

  (一)资金来源。根据国家对成县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补助情况和我省的财力现状,成县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筹措、省直部门筹集、银行贷款、企业和个人自筹等。

  (二)安排原则。重建资金按照“突出民生、重点支持,整合资金、分类包建”的原则进行筹措安排,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以申请国家补助和省财政筹措为主解决;地质灾害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和河道整治恢复等建设资金主要由承担包建任务的省政府有关部门筹集解决;产业重建项目资金主要以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为主解决,政府在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重建重点。

  1.城乡居民住房。城镇居民住房重建1161户(其中黄渚镇53户,厂坝铅锌矿1108户),维修加固2563户(其中黄渚镇1477户);农村居民住房重建779户(其中黄渚镇479户,含黄渚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95户),维修加固8827户(其中黄渚镇934户)。参照国务院对舟曲的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80平方米,城镇居民每户补助2.5万元,农村居民每户补助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方面,城镇居民每户补助6000元,农村居民每户补助3000元。重建户建房贷款贴息政策比照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贷款3万元贴息3年的政策执行。鉴于黄渚镇受灾十分严重,灾后“三无”(无住房、无土地、无收入来源)人员比较多,在国家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308户“三无”户再给予适当扶持,按照每户重建住房50平方米的标准,采取补贴到位的方式,下拨资金由县政府包干使用,负责组织重建。成县上报的农村居民住房6个集中重建点规划投资3600万元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城乡住房重建、维修加固补助资金、黄渚镇“三无”户住房重建扶持资金和集中重建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3940.4万元(含已下达成县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00万元中的住房补助),由省财政厅筹措并直接下达给成县政府,成县政府负总责,确保灾民住房维修加固在2011年元月底前完成,重建住房在2011年底前建成。城乡住房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贷款情况,逐年拨付成县政府统筹支付。

  2.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教育恢复重建项目主要包括成县黄渚学校、黄渚幼儿园、化垭小学、黄陈小学、黄陈初中等17个项目,总投资5693万元,由省财政厅筹措解决,由省教育厅按照上报的重建方案负责包建。卫生恢复重建项目主要包括黄渚中心卫生院、红川中心卫生院、鸡峰中心卫生院、城关卫生院等11个项目,总投资1940万元,由省财政厅筹措解决,由省卫生厅按照上报的重建方案负责包建。广电、计生、文化、体育、市政设施、市场体系、社会管理等恢复重建项目以市县政府为主负责实施,省广电局、省人口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及公、检、法系统等部门从掌握的专项资金中给予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申请国家专项和安排省预算内资金时对成县灾后重建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3.地质灾害治理。陇南市要尽快编制完成《8·12暴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省国土资源厅要把成县的地质灾害治理,特别是黄渚镇的地质灾害治理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优先组织实施,突出重点防治区和重点防治点,重点抓好人口密集区、生命线工程、重要工程设施等所在场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成县黄渚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方案,近期实施庙沟、赵河、黑潭沟3个综合治理项目,其中庙沟3处拦挡坝及排导沟等工程投资1382万元,赵河17处拦挡坝及排导沟等工程投资2816万元,黑潭沟12处拦挡坝及排导沟等工程投资1988万元,总投资6186万元,由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国家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解决。以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在2012年底前完成。

  4.交通基础设施。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陇南成县特大暴洪灾害水毁的交通运输项目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意见》,重点恢复重建国道316线杨店至八盘山段、省道205线江洛至望关段、国道212线宕昌至两河口段及碧口至罐子沟段等国省干线,总投资4亿元,由省交通运输厅申请交通运输部国省干线改造补助资金,不足部分通过贷款解决。恢复重建县道507黄渚至青河段、县道508三渡水至黄渚、县道504支黄路等6条县乡道路,总投资0.74亿元,由成县政府负责实施,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筹措解决。省交通运输厅和成县政府要把水毁的干线公路和通往黄渚镇的道路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力争2011年3月底前完成路基恢复工程,2012年底前完成重建任务。水毁的通村道路以市县为主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给予支持。

  5.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工程、河道整治和水库除险加固。根据省水利厅上报的《关于成县8·12特大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水利项目实施的有关建议》,把成县28处乡镇居民安全饮水工程,特别是黄渚镇的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工程作为专项重点工程,尽快组织力量进行规划设计,由成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1780万元,资金由省水利厅在2011年全省饮水安全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对暴洪直接威胁乡镇、村社、人口聚集区的防洪河堤等河道整治工程比照舟曲重建的做法,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黄渚镇防洪河堤、洛河防洪河堤、东河王磨镇和宋坪乡防洪河堤26.5公里,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由省水利厅争取国家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黄渚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680万元,由省水利厅负责安全鉴定和审批,成县政府负责设计和实施工作,资金由省水利厅申请省财政厅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安排解决。受暴洪直接威胁的人口聚集区的河道整治工程要在2011年汛期之前完成。省水利厅和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强沟通协调,把河堤整治和路基恢复工程结合起来组织施工,使河道整治能为沿河的道路护基打好基础。

  6.生态治理。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林业厅要把争取国家退耕还林项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从争取到的国家退耕还林项目中,优先安排黄渚镇的生态治理项目。近期要实施的退耕还林等生态治理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由省林业厅申请国家专项资金解决。陇南市、成县要抓紧制定成县生态治理规划,把生态治理和增加群众收入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促进当地群众增收。

  7.产业恢复重建。省工信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成县黄渚镇工业企业灾后恢复重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指导和帮扶。电力、通讯、邮政等设施和厂坝铅锌矿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相关中央在甘单位和白银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加快进度,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电力、通讯保障。陇南市和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尾矿库的灾后重建治理工作,省安监局、省环保厅要加强监管和指导,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确保灾区尾矿库安全。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扶贫办要优先扶持成县特色产业发展。省人社厅负责灾区群众劳务培训,2011年培训成县农村劳动力3万人以上,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6万人左右,至少实现每户有1人外出务工,2011年黄渚镇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不低于成县其他乡镇平均水平,所需资金约1000万元,由省人社厅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陇南市、成县要结合实际,在产业规划上进一步细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做好产业布局和实施工作。

  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成县灾后恢复重建给予全力支持。省财政厅在转移支付中对成县给予一定的倾斜支持,确保成县财力高于灾前水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要积极向国家争取,对成县恢复重建参照舟曲重建政策给予税收优惠。省政府金融办要积极与承贷金融机构协调,争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核免两次受灾重建户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期间的住房重建贷款,同时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灾企业灾后恢复重建优惠贷款支持力度。

  三、实施主体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成县灾后恢复重建参照舟曲重建方式,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包建的原则进行建设。具体分工及责任主体如下:

  (一)成县政府承担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和黄渚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任务。

  (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承担教育项目、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任务。

  (三)省国土资源厅承担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人员培训。

  (四)省交通运输厅承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任务。

  (五)省水利厅承担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和河道整治建设任务。

  (六)省人社厅承担劳务培训和劳动力输转任务。

  (七)陇南市、成县政府及相关企业承担学校和医院以外的公共服务、县乡道路、生态治理、产业恢复等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任务,同时抓紧做好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尚未完成项目的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实施方案,做好重建项目前期和实施工作。

  承担包建任务的省政府有关部门、陇南市政府和成县政府及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分别制定本单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进度要求、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并报省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承担包建任务的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陇南市政府和成县政府的衔接沟通,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灾区政府和群众的意见。重建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要做细做实,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确保各项前期工作于2011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尽早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加快进度,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核批复项目时,要严格核定范围、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不得超出年度实施计划核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对于重建项目的选址意见、规划许可、环境评价、用地审核、初设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陇南市、成县要按相关规定从速从快办理。参照舟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调整概算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并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或登记。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三)强化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加强重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和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陇南市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进度、投资概算控制等监督管理;省建设厅要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要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建资金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滞留和浪费,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资金安全运行。省监察厅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灾区市县对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加强部门协调,确保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统筹协作,多方筹资,全力支持,形成合力,帮助成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省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成县灾后重建中的重大事项。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要抽调得力人员尽快进驻现场,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省工信委负责做好成县灾后恢复重建的建材供应保障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做好灾区道路畅通和建材运输保障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建材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陇南市、成县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做好现场施工的指挥调度工作,精心组织,尽快行动。省、市、县三级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成县灾后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