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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更名及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 时间: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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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7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将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更名为甘肃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永富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马自学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慧 省建设厅厅长

  成 员: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玉梅 省监察厅厅长

       田宝忠 省民政厅厅长
 
       周多明 省财政厅厅长

       张力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高清和 省林业厅厅长

       何振中 省审计厅厅长

       张性忠 省地税局局长
 
       樊怀玉 省统计局局长

       郭明卿 省建设厅副厅长

       张永年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杨明基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谢 凝 甘肃银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郭明卿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