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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乡镇邮政局所建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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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7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委、省政府已将2011年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2011年乡镇邮政局所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1年乡镇邮政局所建设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一、项目背景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规划建设是邮政普遍服务和保障基层群众通信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201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要求,会同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对全国农村空白邮政局所补建问题进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并于2010年7月5日在北京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抓紧工作,确保在2012年前保质保量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 

  二、实施范围 

  2011年计划在13个市州安排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150所。其中:兰州市、酒泉市、平凉市、临夏州各16所,天水市、武威市、定西市各15所,白银市10所,金昌市、嘉峪关市各3所,张掖市7所,庆阳市10所,陇南市8所。 

  三、建设规模 

  邮政局所建设规模要满足邮政普遍服务所需要的邮政信函、包裹、印刷品、汇兑、党报党刊发行以及适当的物流配送等基本功能要求,每个邮政局所建设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各地可根据实际功能需要和资金配套能力适当调增。 

  四、资金筹措 

  各邮政局所国家补助资金16万元用于土建主体工程建设和装修,省发展改革委将安排1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市政配套和建筑装修等,邮政公司负责投入运营需要的相关机具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邮政局所建设要按照政府投入、行业监管、企业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为项目法人,对邮政局所建设承担主体责任,项目所在地市州和县市区邮政局、邮政公司作为配合单位,对邮政局所内部功能布局、安全设施建设给予指导。 

  (三)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并接受市州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 

  (五)项目所在市州及县市区财政、审计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成本的核算审计,确保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在城镇规划、征地拆迁、设施配套、资金筹措等方面,积极支持邮政局所的建设和发展。 

  六、考核验收 

  项目验收由项目所在地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邮政局、消防及运营接收的相关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交付运营接收单位投入使用。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七、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作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 

  实施单位:市州及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