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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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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18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省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2011年6月18—25日,省环保厅组织7个督查组,对2011年上半年各市州、甘肃矿区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一)环境保护主要约束性目标。2011年上半年,全省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3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要求。    

  (二)环境质量状况。2011年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较好。全省监测的28条河段中,有21条河段按功能区达标,较2010年同期增加2条。50个国控和省控断面中,有40个断面水质达标,较2010年同期增加5个。17座水库中,有14座按功能区达标,较2010年增加1座。全省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11个,其中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86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三)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    

  1.污染物削减项目实施情况。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污染物削减项目共计135项。截至6月30日,有65项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占总数的48.1%。其中,兰州市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管网工程完成185.17公里,酒钢(集团)公司焦化厂筛焦楼除尘器改造项目、金川集团公司硫酸尾气达标治理工程已通过环保验收,甘藏银晨铬盐化工厂累计处理铬渣7.3万吨,各市州污染源普查动态调查和数据更新工作已完成。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改扩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在抓紧建设。其中,环县污水处理工程完成主体建设,设备安装到位,现进入调试阶段;平凉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及城区“八沟一河”综合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和政县污水处理工程完成了氧化池、沉淀池等主要构筑物建设;天水市麦积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截污管道、厂区构筑物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各市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除陇南市外)运行基本正常;各市州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有序推进。    

  3.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情况。全省农村环境保护“三统筹”(统筹规划、统筹资金、统筹推进试点)工作逐步展开。各市州开展了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同时,还积极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建设项目。    

  4.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情况。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共计65个。截至6月底,各市州均已编制了解决方案,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强了环境安全监管;对处在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污口,及时进行了清查或取缔,其中兰州市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辖区内95家砖瓦厂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擅自恢复生产的3家砖瓦厂企业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部分市州针对重点企业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演练,编制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5.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各市州通过举办核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发放安全许可证及开展核技术应用单位和输变电、广电通信类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各市州组织开展了“双超双有”(双超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控制总量指标;双有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筛选工作,确定了企业名录。    

  (四)工作保障目标。    

  1.环保经费保障情况。各市州按要求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环境监督执法、环境监测和信息、环境宣传教育、放射性和危险废物管理等纳入财政预算科目。   

  2.依法行政及环保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各市州基本能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执法责任制,较好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3.环保机构和“三大体系”建设情况。各市州统筹协调、积极解决县市区环保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按要求开展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验收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并向省环保厅及时报送了监测数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兰州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于2011年3月份具备通水运行条件,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至今未运行,不能发挥减排作用,严重影响今年全省减排任务的完成;成县污水处理厂要求2011年6月建成,但目前仅完成土建施工;西固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34公里主要配套管网仅完成了12公里,污泥脱水等相关设施尚未建成,工程建设严重滞后;渭源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已停工;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及景泰、正宁、清水、积石山、康乐、两当等县污水处理工程仍未开工建设。    

  (二)部分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减排项目运行不正常。兰州市西固热电公司存在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问题;陇西县污水处理厂出口化学需氧量多次超标排放;庆阳市西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偏高,减排台账不完善,出水在线监测设施未正常运行;酒泉污水处理厂污泥未进行有效处置,致使厂区周围异味严重;平凉百兴集团峡门造纸厂未按市政府要求关停,仍间歇违法生产;平凉宝马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技改碱回收项目化学需氧量未能达标排放;白银市污水处理厂管理不规范,负荷率低,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和记录曲线不正常;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30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脱硫工程、玉门油田分公司水电厂脱硫项目和民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存在验收不合格问题;酒钢(集团)公司日处理16万吨的污水处理回用工程验收后仅运行1个月就擅自停运。    

  (三)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前期工作进展较慢;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机动车减排工作刚刚起步。    

  (四)未批先建问题依然存在。甘肃宝山锑业有限公司礼县泰山锑矿300吨/日锑矿采选、福建灿兴矿建有限公司山丹县曹家口金矿敦煌市金地钒业有限责任公司1200吨/年五氧化二钒生产线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投入试生产,破坏了周边环境,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项目环保措施未能落实,未经许可擅自投入试生产。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紧紧围绕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完善环保考核问责制,真正形成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预警监控,限期完成整改任务。从2011年上半年督查情况看,部分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技术升级改造。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不仅直接影响2011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更为严重的是有可能被国家实行区域限批,对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省政府决定对部分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和突出环境问题实行预警监控(具体名单及措施见附件)。相关市州及企业要按照整改目标及时限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从8月份开始,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等部门要按月对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存在问题的市州和企业及时进行通报。10月份,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预警监控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市州,及时解除预警监控;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市州,实行区域限批,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年终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同时,将督查报告报省委、省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点击浏览下一页2011年上半年全省第一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和突出环境问题黄色预警监控表.xls      

     2. 点击浏览下一页2011年上半年全省第一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和突出环境问题蓝色预警监控表.xls  

     3.点击浏览下一页2011年上半年全省第一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和突出环境问题限期整改表.xls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