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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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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17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6月7日—15日,省环保厅组织六个督查组,对2012年上半年各市州、甘肃矿区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进展情况

  (一)环境保护主要约束性目标。2012年上半年,全省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3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要求。

  (二)环境质量状况。2012年1—5月,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兰州、嘉峪关、白银、庆阳、酒泉、武威、定西、平凉二氧化硫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甘南、陇南二氧化硫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兰州、嘉峪关、白银、天水、庆阳、武威、定西、平凉二氧化氮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天水、张掖、武威、定西、陇南、平凉可吸入颗粒物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全省监测的28条河段中,有21条河段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比去年同期增加1条。50个国控和省控断面中,有38个断面水质按功能区达标,与去年同期持平。17座水库中,有16座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比去年同期增加3座。国家考核断面大河家桥、五佛寺、葡萄园和玛曲断面水质按功能区达标。全省共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08个,其中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的2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85个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三)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

  1.污染物削减项目实施情况。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污染物削减项目共358个。截至6月25日,有92个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占总数的25.69%(详见附件)。其中,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已通过环保验收;成县茨坝须弥山实业公司废水治理循环利用项目已建成,废水已全部循环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建设正在有序实施。定西市政府印发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定西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全省除酒泉市、陇南市和甘南州外,其他11个市州均不同程度开展了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共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124241枚,其中,发放绿标111886枚,黄标12355枚。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改扩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照工程进度正在抓紧建设,其中,环县、成县等污水处理工程按计划建成投运;各市州已编制了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国家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已建成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率和达标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各市州按要求完成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自查工作,制定了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组织实施了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和秸秆禁烧工作。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实施,2011年确定的41个县市区、129个乡镇、492个行政村的农村连片整治试点项目,已基本完成;2012年确定的59个县市区、218个乡镇、652个行政村的农村连片整治试点项目,进展顺利。

  4.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情况。对于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58个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各市州均已编制了解决方案,并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强了环境安全监管;对处在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污口,及时进行了清查或取缔;对省级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企业,各市州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主体。部分市州针对重点企业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演练,编制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方案。酒泉市政府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确保了责任书中各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

  (四)工作保障目标

  1.环保经费保障情况。各市州按要求将污染防治、环境监督执法、环境监测和信息、环境宣传教育、放射性和危险废物管理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类项目专项配套资金基本落实。

  2.依法行政及环保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各市州按要求制定了环保普法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了培训内容。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力度,对省、市两级挂牌督办的违法企业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曝光,接受媒体、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执法责任制,较好地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省环保厅上半年完成了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甘肃省“十二五”石化产业发展规划等7项区域和专项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3.环保机构和“三大体系”建设情况。各市州举办了各类环保专题培训班,提高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环保系统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能力素质。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进行了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制定了辖区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划。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了应急预案,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按要求开展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并及时报送了监测数据。按要求完成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4.落实责任书任务分解情况。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均召开了环保大会,并将环保目标责任分解到了县市区政府、市州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靠实了责任,明确了工作进度,制定了工作计划。

  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省政府下达并要求各地完成的污染减排项目共461个。截至6月25日,107个工程减排项目有27个完成了年度目标,占年度计划任务的25.23%;33个结构减排项目已完成30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90.91%;31个管理减排项目均达到了预定的目标;22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已完成29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2.72%;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的48个减排项目中完成了3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6.2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1.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依然滞后,不能充分发挥减排作用。责任书中要求今年建成并正常投运的新建或改扩建污水处理工程有30个。上半年,只有玉门市污水处理厂技改升级工程、成县污水处理厂灾后重建工程和环县污水处理工程等3个项目按期投运并通过了环保验收,加上2011年已建成的民勤县和黄羊镇污水处理工程外,其余25个项目还未达到年度减排目标要求,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完善,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达不到环保验收条件;要求年内建成的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工程均未建成,其中敦煌市和武都区等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工程还未开工建设;要求年内开工建设的13个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中,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及海石湾、窑街、古浪县、庄浪县、崇信县、镇原县、瓜州县、临夏县、东乡县污水处理工程等10个项目尚未开工;已建成的西峰污水处理厂及再生利用工程处理后的中水,还未按照环评要求用于庆阳石化公司。

  2.火电行业脱硝改造及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建设滞后。上半年,只有大唐景泰发电厂1、2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和中水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加上去年已开工建设的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新3、新4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和平凉华能电厂5、6号机组脱硝工程外,其余11台机组脱硝工程还未开工建设。

  3.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进展缓慢。截至6月25日,全省完成了2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仅占全年任务的12.72%。各地农业污染减排工作进展不平衡,上半年兰州市已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23个,其余12个市州(嘉峪关市除外)仅完成了6个。其中,酒泉、张掖、武威、金昌、定西、天水、庆阳和甘南等8个市州上半年没有完成1个项目。

  4.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还需加强。截至6月25日,除酒泉市、陇南市和甘南州目前正在准备启动外,其他11个市州均不同程度开展了环保标志发放工作。但从全省标志核发的年度任务来看,上半年进展较慢,只完成了全年核发任务的22.9%,下半年各市州的核发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个别重金属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水治理项目受职业接触性“血镉超标”事件的影响,目前仍处于土建阶段,年底前完成任务的困难较大。陇南市徽县、西和县重金属淘汰项目进展缓慢。白银市、张掖市历史遗留铬渣尽管按进度要求开展了解毒工作,但解毒后铬渣仍未安全处置到位。

  (三)个别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不到位和未批先建问题依然存在。要求6月30日前验收并正常运行的榆中钢铁有限公司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和临泽圣洁纸品厂废水治理工程,仍未通过环保验收,不能发挥减排作用。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在试生产期间,企业环境管理意识淡薄,生产废水监测不达标,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不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不严格。庄浪金龙矿业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改扩建,未建环保设施,违法生产,给当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污染减排项目建设,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本地区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完善环保考核问责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确保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各市州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企业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和上半年省级挂牌督办重点违法企业的督查力度,严格环境执法,对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追究责任。各市州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张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历史遗留铬渣向酒钢(集团)公司运输,加快自身解毒处置进度。白银市要尽快解决解毒后铬渣的最终处置问题。酒钢炼钢厂要尽快完成4号高炉铬渣解毒设施改造任务并投入运行,加快铬渣解毒处置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铬渣解毒处置任务。7月份,省监察厅将联合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对省级挂牌督办企业进行1次专项督查,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市州,及时解除挂牌督办;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市州,实行区域限批,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年终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附件:2012年上半年全省环保目标责任书中有关污染物削减项目进展情况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