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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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电〔2012〕1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今年8月份以来,我省部分行业和市州较大以上事故频发,特别是9月份接连发生张掖市花草滩煤矿“9•6”重大事故和白银市屈盛煤业有限公司“9•25”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和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各级政府的一项严肃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安全事故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监督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入排查煤矿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措施,集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产煤市州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组,逐矿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和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坚决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对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关闭。确保停产整顿的煤矿整治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确保已关闭的矿井关实关死,严防死灰复燃、非法违法生产。要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全面彻底排查隐患。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在专项整治期间,凡因监管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市州政府要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重特大事故。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及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压力,及早做好预案,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科学应对。要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要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不放松,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超前谋划、及早动手,采取有力措施,严把节日期间停产企业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并实施重点监管和跟踪检查。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未达标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监管;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力度,落实各项措施,严防第四季度事故反弹,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市州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要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安全生产环境。
六、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制定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要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