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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时间: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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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28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刘永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唐晓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建太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张力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 慧 省建设厅厅长

      杨咏中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高建国 省编办副主任

      王泉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继尧 省工信委纪检组长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秀娟 省财政厅副厅长、纪检组长

      宋史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马育功 省建设厅副厅长

      阮文易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栾维功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 冰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冰玉 省统计局纪检组长

      刘文亮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振焕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委员会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措施,决定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委员会办公室暂时设在省监察厅,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太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