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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28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刘永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唐晓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建太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张力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 慧 省建设厅厅长
杨咏中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高建国 省编办副主任
王泉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继尧 省工信委纪检组长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秀娟 省财政厅副厅长、纪检组长
宋史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马育功 省建设厅副厅长
阮文易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栾维功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 冰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冰玉 省统计局纪检组长
刘文亮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振焕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委员会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措施,决定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委员会办公室暂时设在省监察厅,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太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