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首页 / 文件汇编/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及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3-03-20
  • 点击:22
  • 来源:

甘政办发〔2013〕4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安排,省环保厅组织7个检查组,对2012年度各市州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环保主要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14个市州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12年污染减排计划项目,没有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没有发生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全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12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2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三级标准;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白银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比去年下降49.3%;兰州市、白银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其余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嘉峪关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下降28.8%;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二氧化氮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全省监测的28条河段中,有22条河段水质按功能区达标,较上年增加了4条。17座水库中,有16座水质按功能区达标,较上年增加1座。国家考核的大河家桥、五佛寺、葡萄园和玛曲断面水质按功能区稳定达标。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85个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除甘谷县、秦安县饮用水源地水总硬度超标外,其他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三)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

  1.污染物削减项目基本完成。截至2012年12月20日,列入2012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358个污染物削减项目中,有345个完成或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占总数的96.4%。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新4号机组、靖远第二发电公司6号机组、大唐景泰电厂1号机组及平凉华能电厂5、6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已建成投运,其中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新4号机组和大唐景泰电厂1号机组已取消了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兰州石化公司30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工程、甘肃金昌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氨氮废水综合治理工程和甘肃成州锌业有限公司污酸污水处理循环利用等项目已建成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行。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43.9万张。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50个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大部分完成了建设任务;各市州完成了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国家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已建成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率和达标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3.农村环保和生态保护项目稳步推进。各市州按要求完成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检查。完成了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和申报工作。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实施力度,2011年确定的41个县市区、129个乡镇、492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中,95%的项目已建成运行,并组织了省级抽验;2012年确定的59个县市区、218个乡镇、652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

  4.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取得重大进展。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58个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已按要求基本解决。各市州按要求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应急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完成了对重点行业及企业的全面检查,加强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监管;完成了省级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改任务。

  5.2012年全省有42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有18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了初审。

  (四)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1.环保经费保障情况。2012年,各市州按要求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环境监督执法、环境监测和信息、环境宣传教育、放射性和危险废物管理等项目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

  2.依法行政及环保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各市州按要求完成了环保普法教育、年度培训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执法责任制,较好地落实了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省环保厅完成了甘肃省“十二五”有色冶金产业规划等15个行业规划和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3.“三大体系”建设情况。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进行了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按要求开展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验收和数据有效性审核。举办了各类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

  二、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甘肃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甘政办发〔2012〕114号)要求,省政府下达并要求各市州完成的污染减排项目共461个。根据督查和调度情况,截至2012年12月20日,107个工程减排项目有97个完成或基本完成了年度目标,占年度计划任务的90.65%;33个结构减排项目和31个管理减排项目均已完成;22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完成203个,其余25个养殖场已关停;14个市州均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其中12个市州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任务基本达到了要求;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的48个减排项目中已完成45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93.7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列入国家责任书的个别减排项目尚未全面完成。白银市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公司粗炼系统环境集烟脱硫工程仍在实施中;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管网工程虽已开工建设,但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年底前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工程的目标;甘南州碌曲县和迭部县污水处理工程虽已基本建成,但未投运。

  (二)部分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不能按计划发挥减排作用。永登县、西固区、城关区盐场、麦积区、秦安县和甘谷县等污水处理工程虽已建成,但由于建成时间晚,不能按计划发挥减排作用。

  (三)火电行业脱硝工程没有全面完成。截至2012年12月20日,列入环保责任书的18台火电企业脱硝机组虽已全部开工,但建成投运的只有5台,基本建成的只有2台,其余11台机组只完成了部分改造任务。

  (四)个别市州的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任务没有达到目标要求。截至2012年12月20日,武威市和甘南州的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任务还没有达到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甘南州的农业源减排项目没有达到年度减排计划要求。

  2013年,各市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3341”项目工程实施,以落实环保责任、推进排污许可、实施工业企业环保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从解决影响当地转型跨越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强化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施和已建成项目运行的监管,认真整改2012年遗留问题,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力度,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确保全面完成2013年全省污染治理和减排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附件:2012年度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有关污染物削减项目完成情况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