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甘肃省地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
- 时间: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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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17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对于有效解决我省水资源总量短缺、用水效率偏低等问题,实现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确定的我省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地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指标予以分解下达。各地要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管控目标,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附件:甘肃省地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