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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4〕5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质量工作,省政府决定,将原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甘肃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伟平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郝 远 副省长
成 员:张生桢 省政府秘书长
俞建宁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陆代森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嘉毅 省教育厅厅长
李文卿 省科技厅厅长
李 平 省工信委主任
白瑞庆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贾廷权 省人社厅厅长
王建中 省环保厅厅长
杨咏中 省建设厅厅长
康 军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魏宝君 省水利厅厅长
康国玺 省农牧厅厅长
石卫东 省林业厅厅长
杨志武 省商务厅厅长
刘维忠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马艾武 省政府国资委主任
郭承录 省工商局局长
马 平 省质监局局长
贠建民 省安监局局长
高建邦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樊怀玉 省统计局局长
何 伟 省旅游局局长
居 峰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张 矛 省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平兼任,副主任由张矛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