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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 时间:201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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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4〕9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4年1月17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4〕4号),向各市州分解下达了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逾期债务偿还率等27项目标责任及依法行政、社会管理、食品安全、药品安全4项工作责任。按照省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各单项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牵头考核部门分别制定了单项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报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其中,工业增加值目标责任,依据《甘肃省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扎实推进工业转型跨越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考核;减贫人口目标责任依据《甘肃省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社会管理目标责任依据《2014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分别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实施。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总体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根本目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完善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牵头考核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见到实效。年终,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市州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报省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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