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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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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4〕12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郝 远 副省长

  副组长:俞建宁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咏中 省建设厅厅长

      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建太 省监察厅厅长

      武 毅 省审计厅厅长

      蒲志强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石卫东 省林业厅厅长

      马艾武 省政府国资委主任

      方笑明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行长

      郭明卿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杨之春 省扶贫开发和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 成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

      杨树军 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杨咏中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郭明卿、杨之春、李成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