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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办法
  • 时间:2022-04-19
  • 来源: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研判经济形势,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促进科学决策、精准发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落实全省“四强三统筹”要求和市委“三城五地”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度指标

1.主要经济预期指标调度目标16项。

2.第三产业预期指标调度目标25项。

3.县区重点工作评价指标25项。

4.县区经济增长贡献指标。

5.县域经济发展调度指标25项。

6.招商引资有关指标。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调度指标。

二、调度机构

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设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投资、收入、招商、“六保”等八个专责组,由各领域分管副市长兼任专责组组长,专责组成员单位为本领域工作涉及的市直部门。(名单详见附件)

三、调度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为经济运行总牵头、总调度、总协调机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对主要经济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按时序进度推进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健康发展。

(二)专责组职责

1.农业专责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农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对第一产业增加值、粮食生产等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2.工业专责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3.建筑业专责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建筑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对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数量、建筑业增加值、房地产销售面积、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4.服务业专责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服务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对第三产业增加值涉及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5.投资专责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投资工作运行情况,对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开复工率、投资完成率等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进行分类指导。

6.收入专责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各项收支情况,对居民收入、财政收支等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7.招商专责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对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率、上一年度以来省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项目签约额、非省级节会项目签约额、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等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大项目进行分类指导。

8.“六保”专责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六保”任务完成情况,对“六保”任务指标实施预警调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针对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指导。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调度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调度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计划目标,分解下达全年经济指标调度目标。制定季度经济运行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负责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筹备工作和会议议定事项的交办和跟进。负责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第三产业增加值、生态产业增加值、信用状况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3.市统计局:负责通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全市经济运行预警预测,重点对主要指标预判,对波动异常的提醒,对增长缓慢的预警分析,并提出建议和措施,形成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第一产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粮食生产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等,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5.市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6.市人社局:负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及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任务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7.市财政局:负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务重大违约事件(减分项)的指标数据监测预警,分析调度;会同市发改委共同负责监测分析调度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会同市人社局分工负责监测分析调度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8.市住建局:负责当年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数量、建筑业增加值、房地产销售面积、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运输和客货运周转量及其变动情况,仓储业营业收入及货物、旅客运输周转量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0.市文广旅局:负责当年旅游接待人次和综合收入等第三产业发展关联指标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1.市商务局:负责当年新增批零住餐限额以上企业数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零住餐业销售额等第三产业发展关联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2.市政府金融办:负责金融业增加值、存贷款余额比及保费收入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3.市招商局:负责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率、上一年度以来省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项目签约额、非省级节会项目签约额、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4.市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及特困救助等发放情况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5.市科技局:负责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6.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情况、有输转意愿脱贫劳动力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7.国家统计局陇南调查队:负责提供评估反馈调查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8.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指数、PM2.5年平均浓度及升降幅度等,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较大辐射安全事故等逆向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19.市税务局:负责税收收入、地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及增减幅度等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2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事故等逆向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2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逆向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22.陇南银保监分局:负责第三产业中的保费收入指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力情况等逆向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23.人行陇南支行:负责第三产业中的人民币存贷款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24.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第三产业中的邮政业务总量指标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25.陇南供电公司:负责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等数据的监测预警、分析调度,及时向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反馈有关情况。

四、调度机制

(一)周分析研判。每周各经济调度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围绕本领域经济运行、牵头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密切跟踪相关指标运行态势,对照目标查找差距,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报各专责组;各专责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月调度交办。每月15日前后,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月度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各专责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围绕上月及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完成、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重点及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相关部署;通报当月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项目建设等情况。

(三)季观摩点评。每季度开展全市项目观摩点评活动,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观摩和点评总结。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项目观摩总结大会,各专责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通报上一季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重点工作评价、项目建设等情况,总结特色亮点,分析、研判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安排部署本季度经济发展各项工作。

(四)年总结考核。年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四个季度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核;各成员单位围绕各牵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各县区进行考核;市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公室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区综合评价考核。

五、评价机制

(一)评价导向。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存量考核与增量考评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建立考核评价结果统一应用的工作机制,把重点工作、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县区领导班子和市直单位年度考核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指标体系,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干部使用及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评价组织。评价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评价单位组织实施,每季度开展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主要经济预期指标调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各评价单位参照《甘肃省市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依据省直牵头厅局制定的评分方法,对各县区所负责的评价指标进行打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评价单位打分情况,形成各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得分。市统计局对各县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情况测算经济增长贡献情况,地区生产总值完成情况和对全市贡献情况分值比例为3:7。市招商局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陇南经济开发区、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关于招商引资综合指标和过程指标进行评价。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作为“省对县”评价考核指标,直接应用省上考核结果。具体指标明细详见《陇南市2022年重点工作调度指标体系》。

(三)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作为市政府开展季度调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和评价得分对相关县区和单位兑现奖罚。

1.对重点工作完成评价得分前2位的县区授予“进步奖”,对经济增长贡献排名前2位的县区授予“贡献奖”,获奖县区原则上不重复,如有重复,优先选择贡献奖进行奖励,获进步奖县区按得分名次递补。获奖县区在项目观摩总结大会上通报表扬,并由相关部门兑现奖励措施,对获奖县区在安排项目前期费时予以倾斜支持;对重点工作评价、主要经济指标评价考核排名后2位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对国省投资和资金拨付严重滞后的项目进行提醒约谈。

2.对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成绩突出的县区、市直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分别按照考核对象40%的比例评选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县区和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后3位的县区和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责任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经济运行工作的总揽和协调,建立“市级领导上手、各专责组主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衔接配合,畅通信息共享,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形成统筹推进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结合各自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推、责任科室全力办”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服务指导。各相关成员单位科级干部定期深入项目现场、生产厂家、农牧基地、社消企业和营利性服务行业,针对项目入库、企业入规和统计数据报送、居民收入记账等,一对一服务指导,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经济运行企稳向好。

七、督查机制

(一)跟踪督办。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每月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经济分析调度会议定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要求,以《交办单》等形式转交有关部门和县区,次月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月度任务缺口较大、季度目标未完成的部门和县区,下发书面调度建议书,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二)定期督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结束后,及时形成督查报告呈送领导小组,报告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专项检查。在跟踪督办、定期督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出现异常变化、发生特殊波动的重点行业和县区,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各专责组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查明原因,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到位,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领导小组。

(四)督导整改。对交办、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督导整改,不断强化督办整改动态管理。对办理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办结到位,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行政问责程序进行严肃问责。

八、有关要求

各专责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主动积极配合,对调度监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涉及多个部门且较为复杂的问题,由专责组召集相关单位参与协商解决;对影响经济运行的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创新手段,建立健全调度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引导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县区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县区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