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双联行动小组:兴办实事好事必须尊重群众意愿
日期:2013-04-18  来源:

?????省委双联行动推进领导小组重申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兴办实事好事必须尊重群众意愿

????记者从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获悉,双联行动自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领导小组三令五申强调纪律,强调严格遵守“三个防止”和“八个不准”,并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但至今仍有个别地方和单位违背群众意愿,强迫干部职工捐款捐物。这种错误的做法完全与双联行动的初衷相悖,违反了双联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引起不良反应,引发干部群众意见。为保证双联行动顺利健康推进,省委双联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发出《关于重申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推动双联行动健康顺利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强迫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在双联行动中,不能违背干部意愿,搞强迫命令,甚至设立各种名目、强行要求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凡已经做了的地方和单位,要立即纠正。

????通知要求,兴办实事好事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双联行动中,各地各联村单位对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讲求工作方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不能做有悖双联行动初衷、违背群众意愿的事,更不能自行其事、强迫命令,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通知要求,要严格遵守双联行动各项规定和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的“十项规定”和一系列具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三个防止、八个不准”等各项规定和纪律落到实处。对违反各项规定和要求,明知故犯,引起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通知要求,严禁借双联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在双联行动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促销、广告、有偿宣传报道等各种商业活动,变相增加基层、联村干部和农民群众负担。各地各单位如发现此类行为,均有权拒绝,并及时向省委双联办举报。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双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规范的问题立即梳理纠正。各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以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所在地区干部群众公布。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敷衍了事,要认真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