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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综合垃圾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估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编号:JZX150833-LJCKYHT
兰州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已由皋兰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皋工信(备)[2015]111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德能建筑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德能建筑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综合垃圾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估
3、建设内容:年处理100万吨固定式建筑垃圾破碎线1条,年处理100万吨移动式建筑垃圾破碎线1条,年生产50万立方米再生预拌混凝土搅拌站2条,年生产100万立方米再生预拌混凝土搅拌站1条,年生产10万立方米再生小型构件生产线1条。
4、建设地点:皋兰县忠和镇水源村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标段:环境影响评价
三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四标段:节能评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的咨询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途不得更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环境影响评价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途不得更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途不得更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节能评估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节能评估资格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途不得更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金额: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2楼)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两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1 日上午09 : 30 ,地点 另行通知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德能建筑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一霏
电 话:0931-499764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2楼
联 系 人: 雷有婷
电 话:0931-2668888
传 真:0931-8460328
二〇一五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