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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卡加道乡木道村河堤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合作市卡加道乡木道村河堤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合发改字【2015】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卡加道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合作市卡加道乡木道村河提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修建河提,总高2.7米(其中基础深1.3-1.4米),长200米,底宽1.3米,顶宽0.6米的浆砌石护村河堤200米。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施工地点:合作市卡加道乡木道村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项目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或叁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相应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 报名地点: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 9月 16日 至2015年9 月18日,每天上午 9:00-11-30, 下午:15:30-17:30, 在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和提交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有余额,开户银行许可证帐号一致);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招投标从业人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h、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最新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贰套(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13 日下午15∶30时,地点: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 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汇款凭据及时送到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每家壹万元整
开户名称: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收款人账号:6632 0103 9045 2000 20
行号313838050102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作市卡加道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复兴 联系电话:18919410020
招标代理机构: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才裕 联系电话:0941-8226166
八、监督单位
合作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监督电话:0941-5912884
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