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09-06
- 点击:1706
- 来源:
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公告
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的委托,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电梯采购及安装
2.工程地点:甘肃政法学院西校区
3.项目规模:12部乘客电梯
4.项目工期:依照建筑工程实际进展配合施工
5.招标范围:包括电梯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仓储、前期土建支持、安装、调试、验收、一年质保、维保及培训等相关服务。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中标单位与两个招标主体分别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A 级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投标人或其拟委任的安装单位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A 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如为委任的必须附上双方的委任合同);
3.投标人须取得投标品牌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投标品牌产品在兰州市近三年内完成至少3项电梯速度≥2.0m/s且楼层数≥30层的工程业绩;
4.制造商在兰州要设有分支机构或固定的售后服务代理机构;
5.招标人对同一电梯品牌只接受持有针对本项目唯一电梯制造商授权书的单位投标;
6.本项目的电梯安装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或职称证;
7.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电梯安装上岗证或职称证、近三年同类型电梯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及承诺函、产品制造商在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复印件或原件)。所有材料报名时同时提供装订成册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提交技术建议方案,待技术标准和要求确定后再行提供招标文件。
五、报名日期
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930号802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梁 丽 13919840383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