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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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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的委托,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学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83106㎡(含地下车库),共4栋,其中2栋地上30层、2栋地上33层

3.工程地点:甘肃政法学院西校区

4.招标范围:包括壁挂炉制造、运输、装卸、仓储、前期土建支持、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维保及培训等相关服务。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中标单位与两个招标主体分别签订合同)

6.计划工期:根据建筑工程进展配合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产品及服务的壁挂炉制造专业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应出具制造商对该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认证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产品型式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产品制造厂商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热水器);投标产品如是进口产品须拥有CE 认证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 投标人必须在兰州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营业场所以确保设备的维修服务;

4.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2-2015)有西北五省的同类工程业绩(建筑体量及供货数量相当),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社会信誉,并接受招标方的考察和实际调查;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出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在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国家认证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热水器),投标产品如是进口产品CE 认证,原则上提供原件,如果确有困难,须提供高清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报名时同时提供装订成册二套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提交技术建议方案,待技术标准和要求确定后再行提供招标文件。

五、报名日期

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930号802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梁  丽   13919840383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