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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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中医学院和平校区(甘肃医科大学筹)建设项目已由甘发改社会〔2014〕1064号文件批准,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中医药大学委托就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2建设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
2.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开发区
2.4建设规模:甘肃中医学院和平校区(甘肃医科大学筹)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学校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非甘肃省注册企业,必须在兰州市设有分支机构,具备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所必须的场所;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具有500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2012年-至今);投标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3.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建筑专业),专职办事人员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性质代理机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5.1获取时间: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2日(每日8:30-12:00,14:30-18: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代理合同、业主评价意见表,派驻本项目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非甘肃省注册企业: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入甘备案许可证书、营业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代理合同、业主评价意见表,派驻本项目人员(须为入甘备案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兰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书。
以上资料须装订2套,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网站:
《甘肃中医药大学网》http://xxgk.gszy.edu.cn/index.html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甘肃中医药大学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931-8730374
8.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
联系人:吕俊霞
电 话:0931-8440446
甘肃中医药大学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