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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5年度补植补造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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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5年度补植

补造造林工程招标公告

 

1、镇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5年度补植补造造林工程,已由庆市发(2015)325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镇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5年度补植补造造林11534亩,共分6个标段,计划总投资115.34万元

2.2标段划分:

标段:太平镇席兰村1386亩、枣林村450亩、柴庄村694亩,共造林2530亩。计划投资25.3万元,其中刺槐苗木费4.048万元,栽植管理费21.252万元

标段:新集乡永丰村1225亩、高崖畔村825亩,共造林1695亩。计划投资16.95万元,其中刺槐苗木费2.712万元,栽植管理费14.238万元

标段:新集乡高崖畔村385亩、刘大岔村1365亩,共造林1750亩。计划投资17.5万元,其中刺槐苗木费2.8万元,栽植管理费14.7万元

标段:方山乡张大湾村1534.1亩,共造林1534.1亩。计划投资15.341万元,其中刺槐苗木费2.4546万元,栽植管理费12.8864万元

标段:庙渠乡黎明村1390亩、马渠乡马渠村930亩,共造林2320亩。计划投资23.2万元,其中刺槐苗木费3.712万元,栽植管理费19.488万元

标段:庙渠乡庙渠村1464.9亩、马渠乡红光村240亩,共造林1704.9亩。计划投资17.049万元,其中刺槐苗木费2.72784万元,栽植管理费14.32116万元

 2.2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2.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镇原县各相关乡镇。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1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1130日。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叁级以上(含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报名资料:

4.1  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登记资料。

4.3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两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1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时)。

6、报名地点: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招 标 人:镇原县林业局

办公地址:镇原县城关镇中街27号

联 系 人:路绪龙       

联系电话:13884127466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弘化西路环保局向西800米(园缘商务宾馆4楼) 

联系人:王乐乐

联系电话:0934-8888685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