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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庆阳市宁县春荣乡、九岘乡北庄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招标二次公告
  • 时间: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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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庆阳市宁县春荣乡、九岘乡北庄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勘测招标二次公告

交易编号:GJ150818742

招标编号:GZ150846QYSNXC

1. 招标条件

    庆阳市宁县春荣乡、九岘乡北庄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由甘政发〔2013〕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宁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庆阳市宁县春荣乡、九岘乡北庄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招标。

2.2 招标范围 :提供本工程的勘测成果,做好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与配合。

2.3 工程地点:庆阳市宁县春荣乡、九岘乡北庄村等6个村。

2.4 建设规模:1354.22公顷。

2.5标段划分:

庆阳市宁县春荣乡、九岘乡北庄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

2.6勘测周期:合同签订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行业现行有关勘测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以及预算申报和工程施工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勘测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中级技术职称,具有同类工程的勘测业绩。 

3.3 必须是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勘测、规划设计从业单位

3.4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购买标书。投标人登陆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 “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网上发售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网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每天0:00点至24:00点。投标人网上发售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通知”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十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号:3138 2105 4001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9、联系方式 

  人:宁县国土资源局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

  人:昔立杰 王红英 

    话:187197293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址: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东侧电梯上) 

    编:730010 

  人:冶金明  李淑婷

    话:0931-2909772  13893358886

    真:0931-2909771   

电子邮件:413663734@qq.com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