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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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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 招标条件 

夏河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甘南州水务水电局以州水电字(2015)1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下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夏河县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招标规模和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建设内容:维修改造引水堰(闸)。                     

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在近5年内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在近5年内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应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安全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5 923日~2015年9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介绍信《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取费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带开户银行许可证并与之账号相符注明余额);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凭证原件,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转帐、投标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时转帐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注:投标人通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

开户行:甘肃银行当周街支行

开户名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632 0202 5599 9000 20

行号:313838050102

联系电话:0941-7126988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102715:00时,地点: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南州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夏河县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夏河县水务水电局     

邮政编码:747100               

联 系 人: 汤文科

电    话:0941712636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师范家属院南区431室

联 系 人:杨炜   

传    真:09418261126

电子邮箱:hqgsfgs@163.com

10、监督单位

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