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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沙河镇—板桥东柳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招标条件
受临泽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拟对临泽县沙河镇—板桥东柳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内容
2.1工程概况:项目起点位于临泽县滨河路与县府街交接处,路线沿大沙河西岸布设,途经临泽县污水处理厂、闸湾村、沙河林场、五泉村、五泉林场、临泽县水务局农场、临泽县审计局农场、暖泉村,终点位于板桥镇东柳村,与S301线相接,全长约20.28公里。设计为二级公路(80Km/h), 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投资金额:49.5万元
2.4资金来源:国家财政
2.5服务周期:60天内编制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国家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证书。评价范围应包括“交通运输”环评资质;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3.2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报告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项目有承包和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在甘肃省内编制了相应自然保护区专篇,并获得甘肃省环保厅批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验丰富;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师资格。
3.3水土保持方案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水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地址:临泽县政府2号统办楼一楼大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或登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www.lzjyzx.cn)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3日15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标室(地址:临泽县政府2号统办楼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张掖”网、“甘肃?临泽”网、临泽县党务政务公开网及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泽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临泽县滨河西路五湖广场东侧
联 系 人:薛肖辉 电话:13993690273
招标代理: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河水电公司七楼
联 系 人:黄晓龙 电话:13809361224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