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嘉峪关市宏丰灌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24
  • 点击:1091
  • 来源:本站原创

嘉峪关市宏丰灌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20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丰实业分公司委托,对嘉峪关市宏丰灌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嘉峪关市宏丰灌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已由嘉峪关市水务局(嘉水务字[2015]243号)批复,项目业主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丰实业分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建设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宏丰灌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2.2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宏丰灌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滴灌改造项目,分别改造宏丰灌区2#、4#和5#片区,改造面积4724亩,更换首部过滤系统3套,地埋管道53608m,滴灌管361209m,钢管9000m。其中:宏丰灌区2#片区滴灌工程1224亩,宏丰灌区4#片区滴灌工程1690亩,宏丰灌区5#片区滴灌工程1810亩。

3、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更换首部过滤系统3套,地埋管道53608m,滴灌管361209m,钢管9000m;

第二标段:嘉峪关市宏丰灌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监理。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 11  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  12 5日,计划总工期:31日历天。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6.1.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6.1.2 监理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

6.2 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开标结果确定公示前,拟中标的施工、监理单位,需将在招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本项目法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上报竣工资料后退还,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6.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2013年水利厅新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投标报名

7.1 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时间:投标人即日起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929--10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首先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后方可现场报名。不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现场报名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报名。

7.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工程投标人员一览表及建造师、工程技术负责人、技术、施工、质量、安全、造价、材料、资料、机械设备等管理人员证件;企业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省外建筑企业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

7.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7.4 报名时,以上所有资料须核查原件,留存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招标文件从20151010日至201510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8.2 施工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30日上午9时,地点为: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2015104时在嘉峪关峪泉供水所门口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招标人不召集投标预备会。

11、联系方式:

  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丰实业分公司

    址:嘉峪关市胜利路

  人: 于文军

联系电话:18693769938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详细地址:嘉峪关市胜利北路8号

邮政编码:735000

联 系 人:郭娟      朱建喜

电    话:15095661682    18919421458

[注: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