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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酒泉市金塔县五爱至友好村段、常丰至中丰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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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河酒泉市金塔县五爱至友好村段、常丰至中丰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甘发改农经〔2013〕1649号文件和甘发改农经〔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金塔县黑河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五爱至友好村段(31+800-58+100)防洪治理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黑河酒泉市金塔县五爱至友好村段,工程规模为乡村Ⅳ等,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该段河道修建堤防12.8km,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五个,监理标段一个。 

施工招标范围为:

第一标段为右岸桩号31+800~33+500段1.7km堤防工程。

第二标段为左岸桩号50+700~52+900段2.2km堤防工程。

第三标段为右岸桩号50+600~53+200段2.6km堤防工程。

第四标段为左岸桩号53+600~56+600段3.0km堤防工程。

第五标段为右岸桩号54+800~58+100段3.3km堤防工程。

第六标段为施工监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包括变更)期监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2.2常丰至中丰段(58+100-67+600)防洪治理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黑河酒泉市金塔县常丰至中丰村段,工程规模为乡村Ⅳ等,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该段河道修建堤防12km,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五个,监理标段一个。 

施工招标范围为:

第一标段为右岸桩号58+900-60+100、62+400~64+000段2.8km防洪堤工程。

第二标段为左岸桩号59+100~61+300段2.2km防洪堤工程。

第三标段为左岸桩号62+200~64+600段2.4km防洪堤工程。

第四标段为左岸桩号65+200~67+700段2.5km防洪堤工程。

第五标段为右岸桩号65+500~67+600段2.1km防洪堤工程。

第六标段为施工监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包括变更)期监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2.3工期要求:根椐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施工条件,分期确定各标段开工日期,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正式开工后的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土建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的两个项目规定每个项目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报名3个标段。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在网站报名对应标段并打印出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加盖公章,派代表于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和本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和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施工单位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五大员资格证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在合同工程完工,业主颁发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后退还中标人的上述资格证书。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8:30在金塔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2015年10月13日下午15:00时在金塔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7日。

8、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基本户转帐       

金    额:施工每标段伍万元整(¥50000), 监理每标段贰万元整(¥20000) 

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15:00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黑河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金塔县金塔镇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传    真:0937—4427310 

联 系 人:刘海东       

电    话:1879372626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大厦15层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8号楼四楼410室

联 系 人:孙  鹏      陈雅雯

电    话:0937-2889480   2889481   18793797300   13519605089 

邮    箱:zhongzhaohexi@126.com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