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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成果综合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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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综合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J1510100526

1、招标条件

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成果综合集成项目已由甘肃省水利厅甘水规[2015]121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省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成果综合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成果综合集成项目包括全省调查评价数据整理及数据库建设、省级图件制作、省级调查评价报告编写等三部分内容。

2.2 招标范围: 1个标段

内容包括:全省调查评价数据整理及数据库建设、省级图件制作、省级调查评价报告编写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项目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从事过甘肃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建设经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部门认证的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要求近3年内至少应承担过3项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建设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报名。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然后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在线报名并购买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网上发售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 网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10月 20起至20151024 日,每天000点至2400点。投标人网上发售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通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 11日上午 9时 30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三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 1026日上午0900在甘肃省统办三号楼四楼会议室(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组织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省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

联 系 人:胡金

电话: 0931-8735311

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601

联 系 人:吴冠雄、王榕霏

电 话:0931-8479509-616615  传真:0931-8479509-611

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