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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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冶力关镇滨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办理临潭县冶力关镇滨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州发改投资(2015)944号文件关于《临潭县冶力关镇滨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临潭县冶力关镇滨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2km配套建设雨水、照明、绿化及相应附属设施。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
施工地点:临潭县冶力关镇。
工程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以上资格证(含贰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证;d、取费证副本;e、安全生产许可证;f、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并与之帐号相符注明余额;g、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省内企业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刷卡验证);h、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i、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k、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劳动合同以及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检察院告知函(两个月内有效)。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二次复印无效)。
2、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监理乙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近3年至少1项同类工程监理经历,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并与之帐号相符注明余额、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文件及获奖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二次复印无效)。
三、报名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6日(双休日顺期延长)。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转帐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贰拾万元整 第二标段:壹万元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号:313821010604
帐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六、联系人及电话:侯红萍:0941-8225108 13909411073
七、监督单位: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电话:0941-8211319
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