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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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庄窠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路改建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公告
广河县庄窠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路改建工程经临州发改赈[2015]147号文件批复了初步设计,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河县庄窠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路改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河县发展改革局
三、工程地点:广河县
四、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财力补助资金
五、概算总投资:317.01万元
六、工程概况:该工程路线总长4.473公里,主干路共计2.648公里,巷道共计1.825公里,新建涵洞4道,全线采用村道设计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公里/小时。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达到中级以上职称。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02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注:【招标文件费每本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广河县发展改革局 马晓虎 13830137589
代理公司: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张晶瑞 18193180297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