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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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LED隧道灯EMC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交易编号:GJ151029874
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LED隧道灯EMC节能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LED隧道灯EMC节能改造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交财[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上报省交通运输厅车辆通行费预算中节约的隧道电费和灯具维护费,招标人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对街亭温泉隧道、净土寺隧道、康家崖隧道、秦岭关隧道等4处高速公路隧道高压钠灯以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进行LED节能改造。
本次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LED隧道灯EMC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见下表:
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LED隧道灯EMC节能改造项目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编号 |
工程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 注 |
SDJG |
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LED隧道灯EMC节能改造项目 |
街亭温泉、净土寺、康家崖、秦岭关隧道高压钠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为获得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具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或工信部备案的节能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投标人近5年(2010-2014)至少完成过3项及以上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指定一家LED灯具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进行联合投标,联合投标的生产厂商必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销售、研发LED照明材料(灯杆或灯具等)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1.2、具有质量检测部门对灯具相关产品的检测证书;(隧道LED照明灯具气动疲劳及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抗风能力实验报告、结温测试报告、耐振动性能实验报告、无线电骚扰检测实验报告、浪涌(冲击)抗扰度实验报告、谐波电流限制测试实验报告等)
3.1.3、产品生产厂商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认证;
3.1.4、产品生产厂商所采用的LED芯片必须为国际知名品牌,隧道LED灯具设计合理,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3.1.5、产品生产厂商经过CE认证和RoHS认证,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3.1.6、产品生产厂商在甘肃省具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3.1.7、投标人及产品生产厂商所报产品在近五年内(2010年10月-2015年9月)必须具有5000万以上类似销售业绩;
3.1.8、灯具产品必须具有 “CQC”认证并提供认证标志。
3.2、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的规定,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审查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3.1的要求。
3.5、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31日至2015年11月 4 日,每日00:00-24:00。投标人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图纸售价:500元/份(到代理机构购买),售后不退。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商手机。
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购买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24日上午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四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开标时间为2015年 11 月 24 日上午09:30。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相关检测证明及能证明业绩的合同等资料原件,同时需携带2-3套拟用于本项目的灯具样品,灯具样品由招标人保存至中标公示期截止日期,由投标人自行领取。
5.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亲自送达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法制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http://www.gsgaosu.com)上发布。
7、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甘肃省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朱恩廷
电 话:0931-852984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牛 彪
电 话:18693061813
传 真:0931--4812410
账 号:62001380007051505427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欣悦湖1-北-402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