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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金羊路至羊井子湾村、双古城村和大西路至上东沟村等两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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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东沟村等两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塔县金羊路至羊井子湾村、双古城村和大西路至上东沟村等两条道路工程已由酒泉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以酒市交[2015]365号和金交发[2015]195。本项目招标人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精准扶贫项目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金塔县羊井子湾乡、古城乡、航天镇

2.2 建设规模

2.2.1金塔县金羊路至羊井子湾村、双古城村和大西路至上东沟村道路工程,全长10.592公里,其中:金羊路至羊井子湾村段起点位于金羊公路K10+300处,途径羊井子湾村一组、四组,终点至羊井子湾乡,路线长2.92公里;金羊路至双古城段,起点位于双古城村委会,途径双古城六组,终点双古城七组,路线长1.837公里;大西路至上东沟村段起点位于大西路K14+200处,途径上东沟村一、二、三、四组,终点至上东沟村委会,路线长5.835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20 公里 /小时。其中羊井子湾村段路基宽度5.5-11.5米、路面宽度4.5-10.0米;双古城村段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上东沟村段路基宽度5.5-6.5米,路面宽度4.5-5.0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路面结构形式:采用:4cm厚AM-13沥青碎石面层+16cm(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天然砂砾路基。全线涵洞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25,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2.2金塔县酒航路军部门前段道路加宽工程全长0.69公里,起点位于军部门前原酒航公路K0+000处。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60 Km /h。路面加宽宽度8.5米。路面结构形式:采用5cmAC-16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 cm(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0cm天然砂砾垫层。工程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安排

2.3.1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6 4 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 730日。施工计划工期:107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涵洞、交通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

2.5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施工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名称

项目名称

里程

(km)

主要工程

内容

备注

JYJD-1

金塔县金羊路至羊井子湾村、双古城村和大西路至上东沟村道路工程

10.592

路基、路面、涵洞、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JHJK-1

金塔县酒航路军部门前段道路加宽工程

0.69

路基、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在酒泉地区内成功完成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工程四个以上合同段(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且每个合同段不少于8Km。

3.2要求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报名条件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 施工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条件: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当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原件),拟担任本项目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及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施工业绩正本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

5.2公告时间:201511 12日至2015 11 14 

5.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 16日至2015 11  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参加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和图纸每施工合同段售价1500元,费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于2015年11月21日前自行安排踏勘现场,并将踏勘现场后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12715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注:为进一步杜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防范出卖资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开标时必须亲自到场。

6.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法定代表人不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

6.5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缴纳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2月6日17:00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280号

联系人:殷海超

电  话:0937-457099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大厦15层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8号楼五楼505室

联 系 人:孙  鹏      陈雅雯

电    话:0937-2889480   2889481   18793797300   13519605089 

邮    箱:zhongzhaohexi@126.com

 

监 督 单 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酒泉市世纪大道45号

监 督 电 话:0937-2656015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