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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永清镇等7乡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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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永清镇等7乡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清水县永清镇等7乡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由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以甘国土资耕发〔2015〕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清水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耕地开垦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水县永清镇等7乡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2.2建设地点:清水县永清镇等7乡镇。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项目共划分为7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为如下:

第一标段:内陆滩涂开发面积7.51公顷;垃圾清运1126.50m³、客土拉运37550.00m³;生产路312米,编号1#、2#、3#、4#、5#。

第二标段:旧村复垦面积12.08公顷;垃圾清运3850.00m³、客土拉运26985.00m³;初次翻耕12.08公顷;二次翻耕12.08公顷;生产路1087米,编号1#、2#、3#、4#。

第三标段:旧村复垦面积11.05公顷;垃圾清运1280.00m³、客土拉运34085.00m³;初次翻耕11.05公顷;二次翻耕11.05公顷;生产路1013米,编号1#、1#。

第四标段:旧村复垦面积11.45公顷;垃圾清运3020m³、客土拉运30440.00m³;初次翻耕11.45公顷;二次翻耕11.45公顷;生产路1047米,编号1#、2#、3#、4#。

第五标段:旧村复垦面积7.60公顷;垃圾清运1034m³、客土拉运21741.00m³;初次翻耕7.06公顷;二次翻耕7.60公顷;生产路641米,编号1#、2#。

第六标段:旧村复垦面积9.81公顷;垃圾清运638m³、客土拉运29787.00m³;初次翻耕9.81公顷;二次翻耕9.81公顷;生产路669米,编号1#。

第七标段:土地整理面积39.10公顷;土地平整139328.94m³、田坎夯筑24885.94m³;田埂修筑5921.36m³;土地深翻旋耕39.10hm²;生产路2559米,编号1#、2#、3#、4#。Φ300mm×3m 农涵4座,Φ500mm×3m农涵2座。

第八标段:清水县永清镇等7乡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施工监理。

2.4计划工期:2016年3月1日-2016年10月30日,总工期:

2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三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 按照《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在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0日,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土地产权交易科(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1号楼三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项目经理IC卡(房屋建筑资质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携带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可通过网站(www.tsggzyjy.gov.cn)交易指南栏目下载。

4.2报名登记后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30日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土地产权交易科(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1号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户缴纳。

(2)投标保证金必须开标48小时前缴纳。

(3)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和网银两种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4)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附言中填写详细项目名称和标段(包号)。

(5)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按招标人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方。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第二标段:捌仟捌佰元整(8800.00)

第三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第四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第五标段:陆仟伍佰元整(6500.00元)

第六标段: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第七标段: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第八标段:壹仟元整(1000.00元)

户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1 822 000 451 091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水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清水县永清镇北环路39号

联系人:黄浩文

电  话:13649387010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冶金明  李淑婷  赵志华

电    话:0931-2909772  13893358886   15101220622

电子邮箱:120139268@qq.com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