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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锦绣江南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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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永昌县永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永昌县锦绣江南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CDL2015GK-  

二、本招标项目

本招标永昌县锦绣江南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永发改字2015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棚户区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昌县永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勘察,第二标段设计。

工程名称:永昌县锦绣江南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永昌县卓越街以北,312国道线以南,美阳路以东,西二环路以西。

招标范围: 永昌县锦绣江南E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勘察及设计内容。

工程规模:新建住宅楼6栋,总建筑面积25498平方米,其中地上21430平方米,地下40068平方米。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标段: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乙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同时取得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从事具体工作的职工。

(4)投标人近三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上注明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同类以上的勘察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原件);

2、二标段: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设计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年内承担过同类设计项目一个及以上业绩;

(4)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级以上职称,同时取得国家注册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从具体工作事职工,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进金建筑企业需办理进金投标备案通知书。

    5、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每天下午2:30-6:00(节假日休)

3、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金昌市天庆家园6号商住楼二单元112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23日,每天上午8:30-12:00,每天下午2:30-6:00(节假日休)。

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金昌市天庆家园6号商住楼二单元112室

标书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恕不邮购。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11上午9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楼工行对面三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永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5号

 联系人:李学文                 联系电话:1899352008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昌市天庆家园6号商住楼二单元112室

    联系人:王开元           联系电话:18609459678

 

                                                          

2015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