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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甘肃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空调、起重机)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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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甲供物资(空调、起重机)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QJG2015-01

(交易编号:GJ151105012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甘肃段)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1]3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基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本项目(空调、起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位于陕西、甘肃两省。线路东起陕西省宝鸡市,自西宝客专宝鸡南站引出,沿渭河南岸向西,经甘肃省天水、秦安、通渭、定西,至兰州枢纽的兰州西站。线路正线长402.635公里,其中甘肃段(不含兰州枢纽)长341.83km。主要工程量:路基累计30.056km(含站场),正线桥梁81座,累计长度95.271km,隧道61.5座,累计长度231.688km,工程总工期60个月,工程总投资4823227万元。

2.2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期

备注

1

机房空调

KT01

100

1000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2

中央空调主机

KT02

13

1000

 

3

起重机(含台式钻床、除尘式砂轮机、自动充电机、焊烟除尘器)

QZJ01

7

2000

 

注:   1.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如此表中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3.本次招标包含货物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保管、验收、保修及维修保养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KT01包)机房空调设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应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2年~2014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必须是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的企业、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行业)质量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5)投标人在2012年-2014年年平均主营业务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及以来国内大型铁路建设项目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空调供货业绩(至少三份),提供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空调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

7)投标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二、(KT02包)中央空调主机设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应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2年~2014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必须是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的企业、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行业)质量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5)投标人在2012年-2014年年平均主营业务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及以来国内大型铁路建设项目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空调供货业绩(至少三份),提供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空调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

7)投标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三、(QZJ01包)起重机设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起重机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2年~2014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8000/OHSAS18000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同类起重机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三份)。提供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起重机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

6)投标人起重机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7)除起重机设备以外,其他设备(台式钻床、除尘式砂轮机、自动充电机、焊烟除尘器)允许外购,外购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8)投标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10)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23日至201511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兰州市定西南路475 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 物资部 10楼(1008室))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列出的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1、第一次招标时已经购买了空调设备KT01包件的投标人,本次均可免费领取KT01KT02两个包件的招标文件,但投标时必须按KT01KT02两个包件单独制定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2、第一次招标时已经购买了起重机设备QZJ01包件的投标人本次可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上表,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汇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文件。

开户名称: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

    号:2703002329200057531

开户银行:工行兰州民主西路支行

    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南路475号

邮    编:730000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1217830分至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2171000分,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http://ggzyjy.gansu.gov.cn/

请随时留意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475号

联系人:于洋

  话:0931-4929748

  真:0931-4929748

  箱:bltlwzb@163.com                   

8.其它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

20151118